永发信息网

认识的客体是

答案:1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2 21:41
  • 提问者网友:蓝莓格格巫
  • 2021-03-02 00:35
认识的客体是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3-02 00:42
问题一:认识客体是() 认识的客体是问题二:谁能简述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含义及其关系 认识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主体的基本形式:①个人主体;②集团主体;③社会主体。
认识客体是指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一切对象。客体的基本形式:①自然客体;②社会客体;③精神客体。
认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包括:
(1)实践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
(2)认识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
(3)价值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
(4)审美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欣赏和塑造的关系。
(回答完毕,若有价值,请予采纳)问题三:人们如何思维认识客体的“客观存在”? 对人的主体而言,认识自己和自己的意识本质是什么?也同认识物质是什么一样的困难的,迄今为止,科学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意识的本质是什么?根源是什么?也没有认识到物质是什么?当然人并非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意识是什么,人就不可以有进行思维和反映。人如同相对的在成长中的婴儿和小孩,并不会因为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意识的本质是什么,就不会利用自己的意识来思维和反映了。迄今为止,科学也对意识的产生也同样没有认识清楚。人们只能从科学和认识的不断发展和不断证伪中,发现了自己的认识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建构的,也发现了辩证唯物认识论中所提到的认识“客观事物”、”、“客观检验主观的实践”、“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是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是没有实现过、实践过的。只是发现了人们的意识在不断的拓展着人化世界的内容和范畴。
对自己没有认识到的内容,就应该承认自己的浅薄和人的局限,而不会想有些唯物主义者那样不懂装懂,胡乱的定义它们没有认识到的物质、客观事物和意识的内涵。
1、 人们尽管只认识到了“人化世界”的事物内容,而人化世界对于人意识之外的客体,也是随着人们的认识和科学不断发展、不断证伪的过程和实践中,对事物不断向微观粒子的深入的认识过程,对认识统一体的内容在不断的证伪、发展过程中,在启迪人的思维和理性以及逻辑推理指向,使理性所抽象出的哲学思想支持人们对认识过程的思考,而相信在人的认识之外有“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这是哲学的本体论思维和思想,属于哲学本体论的范畴,而不是认识论。
辩证唯物论以前认为我们所看见的实体杯子是客观事物,而后科学从实体杯子、到分子、到原子、再到基本粒子的不断证伪的认识发展中,使得我们反思到,以前我们所认为的客观事物,都是主客体相互作用中建构的人化世界的内容;同时,也是科学向着微观的不断证伪的认识过程,使得我们能够推测、思维到这样的不断证伪和建构人化世界的过程,表明着认识内容后面有一个客体存在。
如果只是单纯的一个“人化世界”内容,是推论不出“物自体”的,但是,科学对同一个客体(如实体杯子)从表面实体,到分子集合、原子集合、基本粒子集合的不同建构内容、不断的证伪内容和认识发展过程,就可以推出“物自体”的。
3、人们可以从第三方来确定有不依赖于第三者的客体存在。
如我看到那个桌子上有杯子,而第三人没有看到,使人们看到了第三者主体和客体的割裂状态。
所以,我们至少可以确定在他人的意识之外,有不依赖于他的意识的客体存在,尽管他们和杯子都在我们所建构的人化世界内容中,我们对他人和杯子进行了人化世界的建构,但是,可以有第三方的相对参照了。
但这个杯子和第三者却是同时存在于我的“人化世界”之中的,同时构成我的人化世界中的认识客体。我也不能用我“人化世界”的杯子内容作为第三者所面对的“客观事物”,而加到第三者的身上,而认为我“人化世界”中的杯子内涵相对于第三者来说就是“客观存在”。这是犯了主体的意识内容转移的错误。
4、哲学思维可以思维认识过程之外的存在范畴,尽管这样的这样的思维仍然属于“人化世界”的内容。但思维毕竟比认识过程更开放,能够超越认识而建立本体论,能够在本体论中确立认识之外的“物自体”、“空”、“无”等内涵和范畴的存在。
实证的认识过程、认识内容和思维是不同的。人们 除了有实证的内容之外,还有猜想、假说、哲学等范畴。哲学思维是可以反思认识过程和认识内容的。哲学思维中对人的认识之外的存在的思考并没有超出哲学的范围,也没有违反“人化世界”的思想。...余下全文>>问题四:如何理解“认识是主客体的统一” 1 真理及其客观性
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它在形式上是主观的,但它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客观性体现在:
第一,人们认识的根源只能是也必然是客观物质世界。
第二,真理虽然在形式上是主观的,然而真理所反映的内容却是来自客观物质世界,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一种认识是否是真理,只能由社会实践来检验。
第三,对同一事物的认识,真理只能有一个,不是多元的。真理只能是认识与客观对象的一致。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第四,钉阶级社会中,人是有阶级性的,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和利用,总是受阶级利益的影响和制约。这是阶级对真理的态度问题,而不是真理本身的阶级性问题。问题五:如何理解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 ①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即实践关系,主体作用于客体就是对客体的改造。这是基本关系,也是认识关系的基础。
②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即认识关系。
③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实践关系、认识关系都不是主体或客体独立进行的,是二者相互作用的过程。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