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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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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4 14:04
  • 提问者网友:十年饮冰
  • 2021-03-14 02:17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是什么意思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3-14 03:31
管辖权是指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级别管辖: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地域管辖主要条款: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玩家
  • 2021-03-14 03:41
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追问不是每个法院都对上诉的案件有审理和裁判的权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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