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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人到某鱼塘钓鱼,鱼塘主人丙因常有人来偷鱼而结怨已久。一见甲乙二人,便拿来起一把鱼叉向甲面部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7 16:42
  • 提问者网友:泪痣哥哥
  • 2021-04-07 01:30
甲、乙两人到某鱼塘钓鱼,鱼塘主人丙因常有人来偷鱼而结怨已久。一见甲乙二人,便拿来起一把鱼叉向甲面部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长青诗
  • 2021-04-07 03:02
1. 甲乙如果是来偷鱼的,那就是属于不正当侵害(丙的利益),一般应视侵害的物值,对甲乙进行惩罚,物值特别巨大的,可追求刑事责任;
2. 丙对甲使用鱼叉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视后果进行裁量(此处未见具体伤害);
3. 乙对丙使用石块致其重伤,属于故意伤害,可根据医院出具的伤害鉴定报告量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迟山
  • 2021-04-07 04:21
非故意伤害吧,应该会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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