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国六条:"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请问对"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怎么界定,我卖房时已经按揭购买了另一套期房,并已经开了购房发票,但尚未缴纳契税,未办房产证,算不算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
对于我们这些只有一套房子打算改善住房的人来说,卖了现房,期房没交房让我去哪里住啊。费心费力借钱贷款买了期房等交房,再把老房子卖掉难道还要多交税么!
我还欠朋友那么多钱呢,不卖老房子换不上不是坑朋友么,国家这是什么政策啊。。。。
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如何界定呢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2 05:54
- 提问者网友:姑娘长的好罪过
- 2021-02-21 14:2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2-21 15:55
为投资性房地产和住宅房地产,以满足基本生活的住房。你看看他的房子是租来的或自己的生活应该是OK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2-21 17:10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一个户口簿内的家庭成员,只拥有一处房屋产权的生活用房(非生活用房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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