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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签订三次合同后),在未满十年之际,公司可能会跟大家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如何赔偿?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6 05:55
  • 提问者网友:原来太熟悉了会陌生
  • 2021-03-06 00:14
如办公室主任,会计等,很多员工在2016年底及2017年年中将满十年,由于企业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领导也怕担责任,公司这批派遣员工的合同都只签到9年半(第一次3年半,第二次3年,第三次3年),我们是国企派遣员工,公司可能会跟大家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们该怎么办你好,在未满十年之际,我们单位三分之二全是派遣用工形式,而且多数员工一直担任单位主要岗位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3-06 00:59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满三次,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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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3-06 02:12
公司说的没错,这是规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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