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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房子已经过户给我,还需要在写赠与吗?

答案:5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1 01:45
  • 提问者网友:了了无期
  • 2021-03-20 17:28
老人的房子已经过户给我,没有赠与协议,没有公正。我也已经翻建新房子。别的子女给我要房子,要分老人的房子,这样子的要求,他们合法吗?我该怎么办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撞了怀
  • 2021-03-20 17:34
如果房子所对应的档案以及相关证件已经全部变更为你的名字,则不需要任何材料。如果还未进行变更,房子所有材料体现还是老人的名字,则需要赠与协议、村委证明或是公正书以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此时就要求你的户口在本村、除此房子外没有房子且房子给你其他人没有争议)。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3-20 21:28
你能证明老人的意志 确实只想给你 他们就无权 否则都有继承权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 2楼网友:佘樂
  • 2021-03-20 20:09

赠予过户    4.1%的税(3%契税+1%个税+0.1%印花税)和公证费(每平米40元)

买卖过户   具体给算    比较麻烦(想算找我电话   \ 35一二八07817)

一般说面积大,房值大的买卖过户比较合适,能省点

面积小的,没有必要做买卖过户,合不上成本

  • 3楼网友:蓝房子
  • 2021-03-20 18:46
如果其他子女起诉你,你要提供遗嘱,或者证据证明老人生前对你的赠与事实或者赠与表示。同时也要排除你的非法取得可能性。 房屋过户不代表赠与合同就成立。 因此你没有证据的话,其它子女可以按照法定继承要求对该房的相应继承。
  • 4楼网友:一秋
  • 2021-03-20 17:48
1、关键是你说的过户,根据物权法规定,只要你办理合法的物权变更登记(就是过户),物权就是你的了,法律保护你。除非别人证明物权登记是错误的,否则你稳如泰山。 2、物权登记错误有很多可能,比如用伪造文件的手段欺骗登记机构之类。最常用的理由是物权原因行为无效,比如说那老人给你的赠与行为无效,你的物权登记就会被撤销。 3、赠与是合同法规定的一种合同形式,按合同法理论,只要没有无效事由,合同就是有效的,具体的无效事由你查合同法。 4、至于没赠与合同也没做公证,奇怪,你当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没要求你提交赠与合同,也没做赠与公证就给你办了过户?也许是你当地没这个制度吧。不过不用担心,没有任何法律说没合同没公证就赠与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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