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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不还,电话也不接,找不到人,欠500块算多还是少?真的不要了吗

答案:5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5 14:26
  • 提问者网友:辞取
  • 2021-03-24 18:39
别人欠钱不还,电话也不接,找不到人,欠500块算多还是少?真的不要了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3-24 19:59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过活
  • 2021-03-25 00:47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 2楼网友:掌灯师
  • 2021-03-24 23:52
我有办法搞他 楼主
  • 3楼网友:拜訪者
  • 2021-03-24 23:18
找不到人就算了吧,迟早他会还得,而且又不是很多
  • 4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3-24 21:38
若是知道他所在公司或住所通讯的朋友,就发公告或字条催还债,若找不到以上信息或对方脸皮奇厚,那就自认倒霉吧,在现有的法律与道德环境下,要追回500元,成本过于高昂,请个律师要几千块,不请律师自己又不懂,更麻烦,甚至因自己不懂法,起诉类别错了,会让你输掉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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