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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商法有规定典权的吗?好像只有房屋典权,其他的呢?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3 08:49
  • 提问者网友:容嬷嬷拿针来
  • 2021-02-02 23:22
我国民商法有规定典权的吗?好像只有房屋典权,其他的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蓝房子
  • 2021-02-02 23:35
典权,是中国特有的财产法律制度。台湾地区民法第911条:“称典权者,谓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为使用及收益之权。”中国物权法草案规定为:“典权人对出典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之不动产,并享有使用收益权利的一方,称为典权人。收取典价,而将自己的不动产交付典权人利用的一方,称为出典人。该项不动产,称为典物。典权人提供给出典人的金额,称为典价
  中国内地《民法通则》并没有引入典权制度,只在司法解释中承认房屋典权的存在。现今就房屋设立典权的实例已经越来越少了,并且大多存在于内地,存在于农村之中。由于目前典权在内地只是习惯法,各省市地区流传的规定不尽相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夜余生
  • 2021-02-03 02:15
我国民商法中没有规定典权,房屋也没有典权。
  • 2楼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2-03 00:44
我国法律没有关于典权的规定。   我国传统典权是指不动产典权。   在物权法草案审议过程中,有常委会委员提出,我国传统的典权制度已经消失,目前开办的典当行实际上办理的是“当”动产的业务,并未办理“典”不动产的业务,让与担保主要涉及动产担保,而我国对动产担保已经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根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意见,物权法对典权和让与担保暂不作规定,如果以后确有需要再进行研究。   相关定义:   1、典权是中国固有的一种物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所谓典权,是指承典人支付典价而占有、使用、收益出典人的财产,出典人在一定期间内有权回赎的一种民事权利。(佟柔主编《中国民法》,第278页,法律出版社,1990年11月第1版)   2、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对他人的不动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他具有以下的特征:(1)典权是不动产物权;(2)典权是以支付典价而成立的物权;(3)典权是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物权。(钱明星著《物权法原理》,第307-30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1月第1版)   3、典权是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为使用收益的限制物权。在典权关系中,支付典价而占有他人不动产者,为典权人;其相对人,即取得典价而以自己的不动产供典权人用益者为出典人。该项不动产称为典物。典权人交付于出典人的价金叫作典价。(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第416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7月第1次修订版)   4、典权,是指支付典价而占有他人不动产并为使用收益的权利。其法律特征为:(1)典权为不动产物权,在动产或其他权利上不能设定典权;(2)典权以对典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3)典权以权利人占有典物为要件;(4)典权因支付典价而成立。(温世扬著《物权法要论》,第153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   5、所谓典权,指支付典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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