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准备离职,但单位强行要求我将已经有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退给单位,才放我的档案,其理

答案:5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03:56
  • 提问者网友:黑米和小志
  • 2021-02-18 05:22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准备离职,但单位强行要求我将已经有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退给单位,才放我的档案,其理由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住房是为了稳定人才队伍,所以离职的话,不管是否有房产证都应退给单位, 这个合法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2-18 06:24
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是要有条件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本身符合条件,而该住房是以你个人的名义申请并经批准取得的,原则上应该是归自己所有。
  但如果该经济适用房是以单位的名义向房管部门申请所得的,并以你是单位职工的名义分配给你的,那么单位是有权力收回房子的,因为此享受,单位只允许是本单位职工才可以。你离职了,自然就得退回。
  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那是必须的,是法定的,你走了可以带走属于你名下的全部公积金。这与收回房子不沾边。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2-18 08:24
打官司
  • 2楼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2-18 07:36
好好咨询一下律师
  • 3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2-18 07:06
是啊,我们这儿也这样,不然单位傻啊?你拿了房就走凭啥
  • 4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2-18 06:48
你当初取得这套房子的时候,是否缴纳了购房款?交了的话这就是你的财产,不应退回。而住房公积金是法定的,和是否分房子无关。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