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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房屋买给乙,为什么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即使办了过户登记乙也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21:40
  • 提问者网友:無理詩人
  • 2021-01-25 21:42
如题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1-25 22:57
因为我国不采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房屋买卖并过户登记,实际上包含了两个法律行为,一是合同行为,这一行为设定了买受了人要求买受人交付房屋并变更登记的债权请求权;另一个是物权行为,即出卖人交付房屋并进行变更登记。
这两个行为中,合同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行为是结果行为,结果行为是否有效,要受到原因行为的制约,所以合同行为无效后,登记行为也相应地变为无效,买受人因变更登记而享有的所有权也就失去了合法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归鹤鸣
  • 2021-01-25 23:32
合同有效,房子所有权归登记证上记载的那个人,合同是债权,房子的所有权是物权,这两个是在不同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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