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请有交通事故处理经验的朋友们指点,谢谢!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4 00:21
  • 提问者网友:喧嚣尘世
  • 2021-02-03 12:22
我于9月21日开一辆面包车于一辆皮卡车发生碰撞!随后交警和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今天交警队通知去交200元鉴定费,事故责任划分仍未出来.补充(我的车是全险,他的只有交强险)我预计负次要责任,对方负主要
我有如下疑问:
1.我需要承担哪些费用?这200块目前是我负的,保险公司或者对方会赔给我吗?2.下面的正常处理程序是什么?
3.怎么要最简单最省时间?
4.我如何最大程度获得赔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2-03 13:54
对于你这种事故情况的处理;
1,只要是你有一点责任,无论主次,同等。交强险赔付对方的最高限额,物损,2000元,人伤。1万。死亡,伤残11万,这是赔给对方的,超过这个部分,才按照责任比例赔偿。相反他的交强险也对于你而言。
2.物价定损费用,是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的,如果对方车全责,由对方交付,都有责任那就你们协商,或者自己交。因为对方也是要交的。
3,最省时间,就是,拿到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通知保险公司,将两辆车定损,确定损失费用。按比例负责。
4.你是全保,对方只有交强险,所以,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比例。你怎样索赔到手,就会最大限度得到赔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2-03 15:08

1、理论上摩托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理论上双方的损失在双方的交强险内赔偿,超出的部分按双方过错分担。

由于费用过大,交警会让你承担一部分事故责任,目的是用你的商业险来减轻对方的负担。

3、交警扣你的车辆,理由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检验期限是20天,检验之后应该发还给你。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