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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因为疏忽把一年多已经卖了的车位又卖给我了。如果我不同意换个车位,公司的这种行为构成经济诈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1 20:48
  • 提问者网友:我们很暧昧
  • 2021-01-31 13:32
房地产公司因为疏忽把一年多已经卖了的车位又卖给我了。如果我不同意换个车位,公司的这种行为构成经济诈骗吗?车位是8万多,按法律可以索赔多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1-31 13:57
1.首先诈骗应当是在主观上有“故意及以侵占他人利益为目的”的行为。
你说的是疏忽,即:过失。由于过失导致的,不属于诈骗。
2.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的规定,由于对方先合法获得车位,所以你获得车位的行为在法律效力上应当是无效的。如果你不愿意更换车位,那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此合同自始无效,当然,可以根据合同,要求房产公司赔偿一些违约金。
3.赔偿,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来看,一般情况不超过20%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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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1-31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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