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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分工与劳动分工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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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2 22:21
  • 提问者网友:流星是天使的眼泪
  • 2021-02-11 23:57
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分工与劳动分工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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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2-12 00:51
内容摘要:分工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范畴的自发分工,涵盖社会生活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指具有固定专业划分的社会活动形式。分工(包括劳动分工和劳动者分工)具有复杂的结构,形成了庞大的分工体系。资本主义的分工是自发分工发展的最完备的形态,它高于以前各个社会形态的分工,并把以前各个社会形态的分工包括在自身之中。在以生理自然和地理自然为基础的自然分工的基础上,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先后产生了三次社会大分工。它们属于生产领域的分工,即一般的分工。从原始社会后期产生的,存在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分工,属于自发分工。自发分工在历史上经历了三种基本形态:自然经济分工、简单商品经济分工、资本主义分工。自发分工只是社会分工发展的一个阶段,它将被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自觉分工所取代。
  关键词:分工;自发分工;自觉分工;《资本论》及其手稿
  作者简介:赵家祥(1937—),男,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B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462X(2014)07-0004-12
  分工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深入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分工理论,对于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指导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马克思的《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对分工理论有很多极其深入、具体、集中的论述。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其他著作中,分工理论也非常丰富。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论述,可以把分工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划分为三个阶段:(1)人类初期以地理自然和生理自然为基础的自然分工;(2)从原始社会后期开始出现,存在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自发分工;(3)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自觉分工。本文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域,重点论述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自发分工理论,同时旁及马克思、恩格斯其他著作中相关的分工理论。本文使用的分工概念,在没有加以特别说明的地方,均指自发分工。
  一、分工的本质和结构
  (一)分工的本质
  一般说来,经济学主要讲劳动分工,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范畴的自发分工,涵盖社会生活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指具有固定专业划分的社会活动形式。对于自发分工的实质的这一界定,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些简要分析。
  首先,分工是一种社会活动形式。任何社会活动都需要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才能进行,分工就是社会活动的组织形式。没有分工,就不能把从事社会活动的人按照一定形式组织起来,社会活动便会杂乱无章,甚至根本无法进行。试想,如果很多人都从事某一种或某几种社会活动,另一种或一些社会活动根本无人从事,或只有很少的人去做,社会怎么能够正常运行呢?由此可见,分工是人类从事社会活动必不可少的条件。这里说的社会活动,包括物质生产活动、精神生产活动、政治活动、服务性活动等人类的一切活动形式。正如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所说:“分工并不是经济生活所特有的情况,我们看到它在大多数的社会领域里都产生了广泛影响。政治、行政和司法领域的职能越来越呈现出专业化的趋势,对科学和艺术来说也是如此。我们的时代,早已不再是以哲学为唯一科学的时代了,它已经分解成了许许多多的专业学科,每个学科都有自己的目的、方法以至气质。”[1]2国内外许多学者都认为,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是最早使用分工术语的人,但他主要讲的是劳动分工(即经济生活领域中的分工),涂尔干则把分工扩大到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这与马克思对分工的本质的看法是一致的。分工作为社会活动的组织形式,是一切社会形态的分工的共同本质。
  其次,自发分工是具有固定专业划分的社会活动形式。所谓固定的专业划分,是指一个人或一些人长期从事社会总劳动中的一种劳动或一件复杂工作中的一部分工作,而不是轮流从事各种劳动和各种工作。因此,应当把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中这种具有固定专业划分的分工,同日常生活中的临时性的分工区别开来。作为临时性的分工,是指在完成一件复杂的劳动和工作时,许多人同时做各种事情,但不具有固定专业划分的性质。例如,农民在插秧时,在一种场合下,第一个人耙地,第二个人插秧,第三个人浇水;在另一种场合下,他们互换位置,第一个人浇水,第二个人耙地,第三个人插秧。再如,渔民在捕鱼时,在一种场合下,一个人划船,另一个人掌舵,第三个人撒网和叉鱼;在另一种场合下,三个人可能互换位置。没有这种分工与协作,插秧和捕鱼便无法进行。但这是临时性的分工,并不是历史唯物主义所讲的严格意义上的分工。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这里在后一种协作中已经出现了分工,因为必须‘同时做各种事情’,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分工。这三个人虽然每个人在协同行动中只完成一项工作,但他们能够轮流地划船、掌舵、捕鱼。”接着他引用法国经济学家德斯杜特·德·特拉西的话说:而真正的分工却是“当一些人互相彼此劳动时,每个人可以只从事他最拿手的工作”[2]301。由此可见,历史唯物主义所说的自发分工,不仅仅在于“劳动划分”,而且还在于劳动划分的“固定化”,在于一个人长期固定于一种劳动或工作,而不能轮流和轮换从事各种活动或工作。
  再次,自发分工具有自发性和强制性,这是与劳动划分的固定化紧密相连的。所谓自发性和强制性,是说人们不是自愿地而是被迫地服从固定的专业划分。自发分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劳动分工,即社会总劳动分解为不同的部分,如工业劳动、农业劳动、商业活动、精神生产活动、政治司法活动、服务性劳动等,这是分工的客体方面;其二是劳动者分工,即总劳动者分解为不同的部分,长期地、固定地固着在不同的劳动活动中,这是分工的主体方面。分工就是劳动分工和劳动者分工、分工的客体方面和主体方面的统一。人的劳动的固定的专业划分,是通过这两方面的结合表现出来的。所谓人们被迫地从事劳动的固定的专业划分,实际上是劳动者对于劳动的屈从,主体对于客体的屈从,人对于物的屈从。这种劳动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异化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讲到这种分工时说:“当分工一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3]537
  (二)分工的结构
  分工(包括劳动分工和劳动者分工)具有复杂的结构,形成庞大的分工体系。资本主义的分工是自发分工发展的最完备的形态,它高于以前各个社会形态的分工,并把以前各个社会形态的分工包括在自身之中。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说:“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4]47解剖资本主义社会的分工体系,有助于了解以前各种社会形态的分工。
  资本主义社会的分工按其结构,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社会劳动整体的分工结构,即社会基本分工。其内容是把社会劳动整体分解为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或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把全体劳动者分解为物质生产劳动者和精神生产劳动者(或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前者从事物质生产劳动,创造物质财富;后者从事精神生产劳动,创造精神财富。
  第二种类型是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各自的内部结构,可以分为三个亚种。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讲到工场手工业分工的结构时说:“单就劳动本身来说,可以把社会生产分为农业、工业等大类,叫作一般的分工;把这些生产大类分为种和亚种,叫作特殊的分工;把工场内部的分工,叫作个别的分工。”[5]406-407马克思的这种划分,不仅适用于工场手工业,也适用于机器大工业;不仅适用于劳动分工,而且也适用于劳动者分工。“一般的分工”指各个生产领域的划分。例如,物质生产部门可以分为农业、工业、商业等;精神生产部门可以分为科学、教育、艺术等。与此相适应,物质生产劳动者也分为工人、农民、商人;精神生产劳动者则分为科学研究工作者、教育工作者、艺术工作者等。“特殊的分工”指各个生产领域中生产部门的划分。例如,工业分为轻工业、重工业、交通运输业、能源工业、材料工业等;农业分为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等;科学研究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部门和社会科学研究部门,教育分为正规教育、业余教育、职业教育等,艺术分为文学、音乐、电影、绘画、舞蹈、雕塑等。与此相适应,劳动者也有具体的划分。“个别的分工”指企业内部和各个单位内部的分工。例如,企业内部分为不同的工种和工序,学校内部分为不同的院系和专业,科研单位内部分为不同的研究所和研究室,艺术团的内部按职能分为不同的团体和班组等。与此相适应,各种劳动者也有更细的划分。
  第三种类型是纵向结构的分工。前两种类型的分工可以看作是横向结构的分工,与此相对应,则有纵向结构的分工,包括劳动部门和管理部门、劳动者和管理者的分工。
  在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时期,为了维护氏族公社成员的共同利益,就形成一些社会职能,如解决争端、监督用水、祭祀祖先、举行宗教仪式和竞技活动等,需要有个别成员组织管理,这些人被赋予全权,可以看作是管理部门和管理劳动的萌芽。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分离,特别是在国家形成以后,有一部分人直接从生产劳动中分化出来,专门从事政治、司法等社会管理活动,从而出现了物质生产部门和管理部门、劳动者和管理者的分工。在个体小生产中,个体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单位,劳动者和管理者是直接合一的,还没有生产单位内部劳动者与管理者的分工。因此,在以个体小生产为主导的社会形态中,管理劳动主要是对全社会的管理,管理部门主要是各级政府机构。当需要组织规模庞大的公共工程的时候,也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这些管理人员或者由政府官吏直接承担,或者由政府直接委派人员承担。在社会化生产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形态中,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则不仅在全社会范围内有管理部门和劳动部门、管理者和劳动者的划分,而且在各个企业、各个单位内部,也从直接劳动者中分化出专门从事管理的人员,产生了管理者和直接劳动者的分工。一般说来,在阶级社会,直接劳动者属于被剥削者,管理者则具有复杂的情况:或者管理者本人就是剥削者;或者管理者本人是由剥削者雇用来的,成为剥削者的代理人;在剥削者的代理人中,处于上层的人物,接近于剥削者的地位,属于剥削者范围,处于下层地位的人物,接近于被剥削者的地位,仍然属于被剥削者的范围,是被剥削者中的一个特殊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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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2-12 01:01
不一样。 一、分工 分工是在社会发展一定阶段上产生的。人类社会起初只是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由于天赋、需要、偶然性等等而出现了自发地或自然地产生的分工。现代社会为了提高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和工作效率,把组织的任务、目标分成各个层次,各个部门以及各个人的任务和目标,明确各个层次,各个部门乃至各个人应该做的工作以及完成工作的手段、方式和方法。 二、劳动分工 劳动分工,组织生产的一种方法,让每个劳动力专门从事生产过程的某一部分。劳动专业化能导致更高的总产出,因为劳动者可以更熟练地完成某些加工任务,而且还能引人更专业化的机器设备来完成精度更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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