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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跑路拖欠工资,分公司负责人有责任吗?分公司负责人跟员工一样自己也被拖欠工资,现在员工将负责人

答案:1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21:21
  • 提问者网友:谁的错
  • 2021-01-26 17:54
总公司跑路拖欠工资,分公司负责人有责任吗?分公司负责人跟员工一样自己也被拖欠工资,现在员工将负责人告到仲裁委,仲裁判决负责人和总公司共同承担责任,请问这合理吗?并且总公司已经跑路完全找不到人,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1-26 18:29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独立的人格,无法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所有的责任,分公司的负责人不应成为责任主体。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我觉得这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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