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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赠与问题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9 18:34
  • 提问者网友:捧腹剧
  • 2021-04-29 10:15
我爷爷已经去世好多年,产权证和土地证还在爷爷在世的时候就在奶奶名下,奶奶想要把房产赠与给我,但是今天写好合同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说我奶奶办不了房产赠与,必须要算我爷爷的%50。我很纳闷,他说我们家爷爷去世的时候没有产生过继承。所以必须我爷爷的几个女儿去公证处公证一下放弃继承权。然后才算我奶奶的,然后才可以赠与。请问真的是这样吗?我以为产权证上面是奶奶的名字,而且爷爷已经去世很久。应该算是我奶奶的了,怎么还办不了赠与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4-29 11:31
公证处的做法是正确的,详情可参阅继承法,婚姻法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4-29 12:37
首先这房子估计是两位老人共同购置的...所以这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发生时是要首先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归属的一部分才可以继承...你爷爷过世没有遗嘱就适用法定继承..首先按50%分割夫妻财产..然后配偶父母子女再进行继承...所以公证处的做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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