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签署了竞业协议,竞业补偿一栏中写的是,日常工资与入职以来的所有培训费用,无需另行支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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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8 00:48
- 提问者网友:沦陷
- 2021-04-07 21:21
本人在西安,可上门咨询 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4-07 22:31
从公平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合理补偿,以适当弥补劳动者由于不能从事合同约定的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立法并未明确你的问题应如何处理,司法实务中有不同的处理结果。
纵横法律网-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张宏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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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4-08 01:57
这样的约定等于没有约定,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就可以看出属于无效的约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2楼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4-08 00:17
根据劳动法律规定,竞业补偿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竞业协议约定无需另行支付属无效条款,你可不受竞业限制。
- 3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4-07 23:26
都可以,竞业条款通常约束离职后行为,但是离职签署,比较麻烦,入职的时候,告知,签定比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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