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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半年最后判无罪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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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18 08:31
  • 提问者网友:我们很暧昧
  • 2021-11-17 15:27
被羁押半年最后判无罪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忧
  • 2021-11-17 16:18
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要看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以下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 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11-17 19:21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进行的错拘、错捕,国家应负赔偿责任。但对于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和不负刑事责任的人以及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存在例外
  • 2楼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11-17 17:48
除了故意把罪往自己身上揽的以外,国家都必须赔偿。
  • 3楼网友:神鬼未生
  • 2021-11-17 17:02
不一定
如果确实没有犯罪行为 并且错误羁押不是由于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原因
才能申请
如果有犯罪行为 活着被羁押的原因是自己和第三人的原因 比如作伪证 替人顶包 即使判了无罪也不能申请
但是可以等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通过之后再申请
因为草案有一条就是 对被判无罪的国家也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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