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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坐公交车受伤,算工伤吗?如果算,休假期间的工资能按病假工资算吗?

答案:4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3 19:55
  • 提问者网友:战魂
  • 2021-02-13 14:07
这需要鉴定吗?(因公交公司出面医治,不需要社保赔付保险金,而且达不到伤残鉴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2-13 14:41
上班途中做公交车受伤,属于工作时间之外,非工作场所和工作地点,因非工作内容受伤的情况下,不属于工伤。
但是可以申请病假,并且结合劳动法,可以申请岗位保留等条件,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将自己的损失降低到最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2-13 17:05
肯定算工伤,不是按病假工资,应该按照工伤待遇对待,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2楼网友:旧脸谱
  • 2021-02-13 16:28
算工伤。不按病假工资算,按正常上班发工资。 达不到伤残等级,也要申请工伤认定。
  • 3楼网友:英雄的欲望
  • 2021-02-13 15:37
肯定是工伤。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有空再到劳动局问一下当地上年平均工资,有的赔偿项目与此有关。再看一下自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没有伤残等级的话,《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待遇方面的与伤残等级无关的项目你都可以享受。给你选择一部份吧。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其他待遇自己看吧,因为我不知道你享受了那些待遇,还有那些待遇没有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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