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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法院裁判三年多呢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6 08:36
  • 提问者网友:爱唱彩虹
  • 2021-02-06 03:27
为什么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法院裁判三年多呢

强制保险已理赔了,还有三十多万没赔,肇事者只有一套房子,申请执行,法院的法官就说给调节,现在已经快半年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猎心人
  • 2021-02-06 03:56
如果是致一人死亡判刑在三年以上的, 一定是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行为(第三款)。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山有枢
  • 2021-02-06 04:51
看事故情节 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 是否积极赔偿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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