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辽宁省最新的婚假、产假规定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2-01-01 02:38
  • 提问者网友:且恨且铭记
  • 2021-12-31 13:43
辽宁省最新的婚假、产假规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轮獄道
  • 2021-12-31 15:21
正常婚假三天
正常产假3个月(90天)
关于晚婚晚育奖励可以看: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二)放置皮下埋植避孕剂的,休假5日,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三)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2日,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的,休假5日;
(四)施行输卵管结扎术的,休假21日,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五)施行输精管结扎术的,休假10日;
(六)施行人工流产术的,休假14日,施行中期妊娠引产术的,休假30日;
(七)经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21日,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二条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
(二)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
(三)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支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支付50%,仅一方有工作单位或者一方亡故的,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额支付;
(二)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由当地财政支付。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发放,已领取的部分全部退回。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等灯
  • 2021-12-31 16:25
这个答案应该是对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