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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岁,在诉讼时也未满十八岁,没经济能力,谁承担民事责任?如有经济能力的呢?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3 16:18
  • 提问者网友:浩歌待明月
  • 2021-04-03 05:42
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岁,在诉讼时也未满十八岁,没经济能力,谁承担民事责任?如有经济能力的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4-03 07:05
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4-03 08:36
由侵权人的监护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
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
监护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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