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入职保安公司,由于受当时领导诱导,签了一个不交金的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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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8 08:23
- 提问者网友:未信
- 2021-02-17 23:29
我是2012年入职保安公司,由于受当时领导诱导,签了一个不交金的两年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拜訪者
- 2021-02-17 23:47
前面2年的劳动协议不交金是无效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是合理合法的。这个条款本身是违法的,所以是无效的。你去申请仲裁的时候要注意,你的诉求是补缴未缴的社保。只要公司认可这两年的工作时间,就必须缴。至于协议,是公司要求你签的,不是你真实意愿。唯一的问题是可能公司会要求你承担个人部分,这个要看协议里是否说明了个人部分已经折现给你了。总之你就认为你的薪水就是薪水,看仲裁怎么认定。单位必须要为你缴金的。另外你后面缴金的几年里,是否足额缴纳了?如果没有的话你也可以提出来,按规定所有你收到的现金收入都要缴纳社保(社保基数是你上一年的税前平均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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