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继承法条例
答案:5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01 03:43
- 提问者网友:niaiwoma
- 2021-12-01 00:31
婚姻家庭继承法条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轻熟杀无赦
- 2021-12-01 02:09
继承法
一、继承法概念
1
、继承概念:死者生前遗留的财产权和义务,依法或依死者的指定转移给他人
承受的有关法律制度。
古代的继承的指:身份继承
财产继承
a
、继承法:是指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死者—被继承人;
接受遗产的人
----
继承人。
b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的特点:时间上的特定性
----
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财产;
性质上的合法性
----
遗产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范围上的限定性
----
公民生前与他人共有财产在分割前不列入
遗产。
遗产的范围可分为三大类:
(
1
)公民个人的合法财物;
(
2
)公民的著作权、
专利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利;
(
3
)公民的债权和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的内容既包括债权,
也包括债务。
遗产中的债权,
继承人有权要求债务
人偿还;
被继承人的债务,
继承人有义务在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中予以清偿,
但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继承人原则上不再负有清偿的法律责任。
案例:
刘某与赵某夫妻几十年,
有一套价值
30
万的房屋及贵重的家电价值
7
万。
刘某因交通意外于
2000
年去世,其子要求分割其父的遗产。
问:
此案中,哪些部分属于刘某的遗产。
2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
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古代女子不享有继承权);
养老育幼照顾病残原则;
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原则;
接受和放弃(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3
、继承权
a
、概念: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享有
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b
、继承权的取得:法律的直接规定;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意外事故
中死亡,
不能确定他们死亡时间先后的,
就推定无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各自都有
继承人的,若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
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c
、继承权的丧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纂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继承法
---
学生用
7
4
、法定继承
a
、概念:是指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直接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
及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方式。
b
、适用情形: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或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被继承人的配偶怀有胎儿的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份额。
5
、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特别规定)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
12
条规定:
丧偶儿媳
对公婆、
丧偶女婿
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
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就不能继承;
如
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放弃、
丧失继承权的,
则由第二顺
序的继承人继承。
注:
同等顺序继承人遗产分割均等。
6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a
、代位继承
(
1
)
、
概念: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由被继承人子
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注:晚辈直系血亲没有辈份
的限制,只要是晚辈就可以。
)
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人的人数不论
多少,
只能继承其父或母有权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但只限
于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
2
)
、特征: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
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人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得的继承份额;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遗嘱继承。
一、继承法概念
1
、继承概念:死者生前遗留的财产权和义务,依法或依死者的指定转移给他人
承受的有关法律制度。
古代的继承的指:身份继承
财产继承
a
、继承法:是指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死者—被继承人;
接受遗产的人
----
继承人。
b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的特点:时间上的特定性
----
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财产;
性质上的合法性
----
遗产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范围上的限定性
----
公民生前与他人共有财产在分割前不列入
遗产。
遗产的范围可分为三大类:
(
1
)公民个人的合法财物;
(
2
)公民的著作权、
专利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利;
(
3
)公民的债权和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的内容既包括债权,
也包括债务。
遗产中的债权,
继承人有权要求债务
人偿还;
被继承人的债务,
继承人有义务在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中予以清偿,
但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继承人原则上不再负有清偿的法律责任。
案例:
刘某与赵某夫妻几十年,
有一套价值
30
万的房屋及贵重的家电价值
7
万。
刘某因交通意外于
2000
年去世,其子要求分割其父的遗产。
问:
此案中,哪些部分属于刘某的遗产。
2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
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古代女子不享有继承权);
养老育幼照顾病残原则;
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原则;
接受和放弃(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3
、继承权
a
、概念: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享有
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b
、继承权的取得:法律的直接规定;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意外事故
中死亡,
不能确定他们死亡时间先后的,
就推定无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各自都有
继承人的,若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
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c
、继承权的丧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纂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继承法
---
学生用
7
4
、法定继承
a
、概念:是指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直接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
及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方式。
b
、适用情形: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或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被继承人的配偶怀有胎儿的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份额。
5
、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特别规定)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
12
条规定:
丧偶儿媳
对公婆、
丧偶女婿
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
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就不能继承;
如
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放弃、
丧失继承权的,
则由第二顺
序的继承人继承。
注:
同等顺序继承人遗产分割均等。
6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a
、代位继承
(
1
)
、
概念: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由被继承人子
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注:晚辈直系血亲没有辈份
的限制,只要是晚辈就可以。
)
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人的人数不论
多少,
只能继承其父或母有权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但只限
于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
2
)
、特征: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
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人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得的继承份额;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遗嘱继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12-01 05:55
继承法属于民法的一部分
- 2楼网友:慢性怪人
- 2021-12-01 04:46
我岳父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十二岁离家出走了,二十八岁后回来并结婚生子,我一直和媳妇(也就是小女儿)在照顾岳父并且花了二十多万元。岳父去世了,两个女儿分割财产时能否给我另分—份吗?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