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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三个月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得到怎样的赔偿

答案:4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00:14
  • 提问者网友:沉默菋噵
  • 2021-02-17 23:41
合同期还没满,单位就因要把我调到外地工作,因为我怀孕三个月,没有办法服从单位的调动,单位因此把我开出,说只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我是帮我朋友询问的,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甚了了
  • 2021-02-18 00:45
1、单位不能开除。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如果单位硬要解除,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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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鸠书
  • 2021-02-18 03:45
【女职工 三期 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孕期、产期、哺乳期)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 2楼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02-18 02:59
1,单位不能开除你,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能与其解除合同关系。 2、如果单位硬要解除,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3楼网友:拜訪者
  • 2021-02-18 01:22
公司不得以妇女怀孕不适合现在的工作为由要求其离职,如果实在是不适合现岗位的话,也必须给予调整适合的才行。生育险是你自己交的钱,有些虽然公司交了部分,但主要对象是孕妇,生育险是社会福利,不是公司福利,公司更不能以此作为赔偿你的条件之一。如果公司要你离职的话,你就叫公司出具相关文书,拿上相关文书找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还提生育险的问题,你可以以剥夺你享受相关待遇为由起诉公司。没有什么好怕的,只要公司敢要你离职,你就告他们。也不要提两个月三个月的赔偿问题。让他们作出决定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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