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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诉讼中,原告举示了借据,还需要向法庭举示履行的证据和金钱的来源吗?如果是收条呢?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7 04:30
  • 提问者网友:椧運幽默
  • 2021-03-16 15:24
借款合同诉讼中,原告举示了借据,还需要向法庭举示履行的证据和金钱的来源吗?如果是收条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鸠书
  • 2021-03-16 15:53
1、无需证明金钱的来源。
2、借据本身应当可以证明借款合同的履行过程,即借款人收了钱,向出借人出具借据。
3、如果是收条,就不好说了,如果没有借款合同,对方也不承认借款的话,单凭收条就不好证明借款的事实,因为收条的话,只能说明给付的行为,至于说是谁借谁的钱,就不一定了。所以还需要其他的证据佐证。
以上,供参考。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佘樂
  • 2021-03-16 17:16
一般借据就足以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但如果是借款合同就需要有对应的付款证据证实原告履行了出借义务;如果是收条,需要举证证实是借款。
  • 2楼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3-16 16:46
原则上不需要提供款项来源。性质应该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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