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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17天了还没收到批捕书??正常吗?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1 09:47
  • 提问者网友:王者佥
  • 2021-01-31 16:34
我的亲戚在7月5日晚上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事情不是很严重,后来家里有另外个亲戚找了关系,说会放出来的,现在已经过去17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为什么也没有下批捕书到家里?这样是表示关系没疏通好吗?还是要到1个月才会出来??正常情况下17天是否是已经就告知家人没批捕了呢???急急!!!!谢谢各位告知,感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1-31 18:06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拘留的期间分为以下三种: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三天内,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而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时间为7天,也就是拘留的时间为10天。
特殊情形,公安机关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此时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天。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申请审查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此时加上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则拘留的时间为37天。
依照法律的规定是这样,但是实践中,可能存在着有法不依的现象。也就是说会存在超期羁押的现象。
此时,你申请取保候审比较好。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1-31 19:16
会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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