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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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3 01:32
- 提问者网友:戎马万世
- 2021-02-22 15:08
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怎么理解?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2-22 15:19
【新工伤保险条例 溯及力】《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本条例施行后本决定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
即:新《工伤保险条例》以工伤认定日期为准,2010年12月31日前认定为工伤的,仍执行原《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以后认定工伤的,可以执行新《工伤保险条例》。
即:新《工伤保险条例》以工伤认定日期为准,2010年12月31日前认定为工伤的,仍执行原《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以后认定工伤的,可以执行新《工伤保险条例》。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2-22 18:55
应该是狭义的,建议你问山野柴胡。
- 2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2-22 17:36
如果工伤认定没有认定完的按照新的执行,如果已经认定完的按照之前的规定执行
- 3楼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2-22 16:03
说的很明白了,标准为工伤认定是否完成,你的情形属于已经认定完毕,只是还没拿到钱,那么无法适用新工保条例的
不过可以给你支一招:首先,你去看你工商认定日期,从这个日期往后推三个月,看是否过了这个期间, 没过的话你就可以针对这个工伤认定提起行政诉讼,这样的话你的工伤认定便处于未完成状态,哈哈,明白了吧,这时你就可以提出按新工保条例的标准来赔你啦
不过可以给你支一招:首先,你去看你工商认定日期,从这个日期往后推三个月,看是否过了这个期间, 没过的话你就可以针对这个工伤认定提起行政诉讼,这样的话你的工伤认定便处于未完成状态,哈哈,明白了吧,这时你就可以提出按新工保条例的标准来赔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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