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投资:家庭房产份额协议怎么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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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2 21:06
- 提问者网友:嗝是迷路的屁
- 2021-02-22 15:28
不动产投资:家庭房产份额协议怎么签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2-22 17:02
不过也有人想出了应对策略,即签订房产份额协议。所谓份额协议,是指根据出资情况,各出资方约定所占份额比例。一旦因为变故,比如离婚,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时,便可做到有据可依,而不仅仅只是依靠产权登记按照“共同共有”来对待。
婚房可签份额协议
上海的老徐可能要为自己当初的大意后悔一辈子了。
老徐是个工薪阶层,家庭收入全部来源于工资收入。两年前,因为儿子结婚,老徐卖掉了自己的小房子,另外再把自己所有的积蓄全掏了出来,换了一套三房。儿子为了“表忠心”,虽然女方没出一分钱,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而老徐也认为,反正房产最终是儿子的,于是便没在房产证上登记自己和妻子的名字。谁知结婚不到一年时间,小夫妻俩感情出现了问题,离婚在所难免。在财产分割时,女方提出房产有自己的一半,虽然老徐夫妇竭力证明房产为自己所购,但因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并未采信老徐的说法。虽然他最终留住了房产,但其代价是必须给女方支付约80万元的现金。
如果老徐当时签订一份份额协议,则完全可能是另外一种情形。有律师表示,《婚姻法》司法解释已经明确,婚前贷款购房房产归个人所有。但如果像老徐那样,把对方的名字登记在了房产证上,不管是否出资,均属于产权所有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房产为婚前所购,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婚前财产。
对此,律师建议可以签订房产份额协议。也许有人会心存疑问,这种做法与我国《物权法》规定是否存在冲突?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是以产权登记为准。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展介绍说,房屋产权登记,主要是起到对外公示的效力,就是让第三方了解房屋产权属于哪些人,占多少份额。举例说明,如张三要买李四的房产,此时,他可以通过李四提供的房产证,了解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就对内效力而言,房产证并非唯一的依据,有些时候,份额协议的作用更大。关于这一点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第33条也做了相应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而确认权利的凭据,就是事先签订的份额协议。
法律界人士表示,签订房产份额协议应该把各出资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出来,需要留意两个方面:其一是协议内容应该不能出现冲突的地方,比如前部分条款中承认按协议规定“按份共有”,但在后面的条款中却也承认是“共同共有”,这就显得自相矛盾了;其二是应该具备可执行性。比如在协议中约定了各自所占的份额,但在产权登记时,却并未把自己的姓名登记上去,这会导致另一方完全可以背着他(她)将房产先行处理掉,从而使得权益无从得到保障。
律师提醒说,为使得房产份额协议更具有操作性,协议关键内容最好在房产证上体现出来。王展表示,其实在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可以要求主管部门在房产证上载明各方具体份额,具体可在附记部分,把各出资方所占份额数详细记录下来。业内人士表示,在房产登记过程中,一般不会做此类提醒,因此如果是共同出资买房,如未事先约定份额,同时也未签订份额协议,那么在离婚析产时,基本上会以“共同共有”来对待,即被均分。
增强约束是关键
也许会有人觉得,如果婚前签订房产份额协议,会显得男方没有诚意,更是让女方觉得自己被人提防而从感情上难以接受。有没有一种更为巧妙、柔和的做法,让双方都能接受,而且又不会伤害到彼此?答案是肯定的。
王展介绍说,可以考虑采取有条件赠予的形式,来对双方进行约束,保护小家庭的稳定。比如父母可以事先和儿子、儿媳约定,全额出资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两人名下,但一旦两人婚姻关系破裂,尤其是儿媳提出离婚的,父母有权收回房产。当然,如果没有出现上述情形,房产则归两人所有。
婚房可签份额协议
上海的老徐可能要为自己当初的大意后悔一辈子了。
老徐是个工薪阶层,家庭收入全部来源于工资收入。两年前,因为儿子结婚,老徐卖掉了自己的小房子,另外再把自己所有的积蓄全掏了出来,换了一套三房。儿子为了“表忠心”,虽然女方没出一分钱,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而老徐也认为,反正房产最终是儿子的,于是便没在房产证上登记自己和妻子的名字。谁知结婚不到一年时间,小夫妻俩感情出现了问题,离婚在所难免。在财产分割时,女方提出房产有自己的一半,虽然老徐夫妇竭力证明房产为自己所购,但因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并未采信老徐的说法。虽然他最终留住了房产,但其代价是必须给女方支付约80万元的现金。
如果老徐当时签订一份份额协议,则完全可能是另外一种情形。有律师表示,《婚姻法》司法解释已经明确,婚前贷款购房房产归个人所有。但如果像老徐那样,把对方的名字登记在了房产证上,不管是否出资,均属于产权所有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房产为婚前所购,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婚前财产。
对此,律师建议可以签订房产份额协议。也许有人会心存疑问,这种做法与我国《物权法》规定是否存在冲突?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是以产权登记为准。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展介绍说,房屋产权登记,主要是起到对外公示的效力,就是让第三方了解房屋产权属于哪些人,占多少份额。举例说明,如张三要买李四的房产,此时,他可以通过李四提供的房产证,了解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就对内效力而言,房产证并非唯一的依据,有些时候,份额协议的作用更大。关于这一点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第33条也做了相应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而确认权利的凭据,就是事先签订的份额协议。
法律界人士表示,签订房产份额协议应该把各出资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出来,需要留意两个方面:其一是协议内容应该不能出现冲突的地方,比如前部分条款中承认按协议规定“按份共有”,但在后面的条款中却也承认是“共同共有”,这就显得自相矛盾了;其二是应该具备可执行性。比如在协议中约定了各自所占的份额,但在产权登记时,却并未把自己的姓名登记上去,这会导致另一方完全可以背着他(她)将房产先行处理掉,从而使得权益无从得到保障。
律师提醒说,为使得房产份额协议更具有操作性,协议关键内容最好在房产证上体现出来。王展表示,其实在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可以要求主管部门在房产证上载明各方具体份额,具体可在附记部分,把各出资方所占份额数详细记录下来。业内人士表示,在房产登记过程中,一般不会做此类提醒,因此如果是共同出资买房,如未事先约定份额,同时也未签订份额协议,那么在离婚析产时,基本上会以“共同共有”来对待,即被均分。
增强约束是关键
也许会有人觉得,如果婚前签订房产份额协议,会显得男方没有诚意,更是让女方觉得自己被人提防而从感情上难以接受。有没有一种更为巧妙、柔和的做法,让双方都能接受,而且又不会伤害到彼此?答案是肯定的。
王展介绍说,可以考虑采取有条件赠予的形式,来对双方进行约束,保护小家庭的稳定。比如父母可以事先和儿子、儿媳约定,全额出资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两人名下,但一旦两人婚姻关系破裂,尤其是儿媳提出离婚的,父母有权收回房产。当然,如果没有出现上述情形,房产则归两人所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野慌
- 2021-02-22 18:22
不能。只有完成全部的购房手续才能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预售的商品房要在交付使用后才能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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