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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女友未婚共同买房,然后分手了,房产证写的两个人的名字,我当初出资买房的钱她已经给我了',我想

答案:4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1 06:03
  • 提问者网友:做自己de王妃
  • 2021-02-20 23:06
我和前女友未婚共同买房,然后分手了,房产证写的两个人的名字,我当初出资买房的钱她已经给我了',我想去申请个公租房,但是名下不能有房产,那个房子她每个月还贷款,请问怎么过户和去除副贷人?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行路难
  • 2021-02-21 00:12
可以无偿赠予前女友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律师,这样可以免过户费!请采纳!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2-21 02:32
去房产局办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 2楼网友:鸠书
  • 2021-02-21 01:22
贷款未还清之前是不能过户的!!
  • 3楼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2-21 00:29
其实你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工作人员问你结婚没,你可以说没有的,这样就省事了,如果说结婚了。肯定麻烦的。因为房管局是查不出婚姻状况的,反正早2年是查不出来,系统部联网啊,最多叫你自己写了保证书,或者单身证明。 如果户口所在地没有房产,回去办一下很简单,去当地房管局档案中心调一下,就行。 最好事拿到房产证,再结婚。省的麻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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