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家里的事情多是女方处理,然后女方提议财产一人一半,母亲归男方负责这合理吗
财产内有一栋楼可住时间估计不超十几年,变成危楼拆除后地皮会被政府征收吗
父亲去世,母亲有精神病,一子一女财产怎么分割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2 02:55
- 提问者网友:蓝琪梦莎
- 2021-02-01 15:25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执傲
- 2021-02-01 16:38
《婚姻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婚姻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婚姻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婚姻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房屋为老人单独所有,则其配偶子女共3人,各分3分之1。 如果房屋为老人与配偶共有,则其房屋一半归配偶个人所有,剩余一半由配偶子女共3人,各分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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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2-01 16:54
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疾病法律不允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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