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领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有谁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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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08 04:15
- 提问者网友:
- 2021-10-08 00:20
提前领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有谁说说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渡鹤影
- 2021-10-08 01:36
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正常还款满12期后,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全部结清剩余贷款本息。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时,每次所还本金额最低不少于1万元。提前结清或正常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方可办理房产抵押撤除手续。具体的的办理流程如下: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贷款合同》到公积金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表》,之后到银行指定还贷办理点办理还款手续。提前全部结清的,借款人先到银行指定还贷办理点还清贷款,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贷款合同》、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以及当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产生的全部手续、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结清手续。需要注意的是①按合同约定,借款人还款期满12个月,可申请提前还款。②部分还款时,还款额不少于贷款余额的40%,③《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申请表》具有时效性,借款人在准备好还款资金后才能填写。④各银行具体还款步骤不尽相同,借款人可咨询银行指定还贷办理点。总之,按照上述步骤,基本上就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了。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怙棘
- 2021-10-08 04:08
很简单的,你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补交公积金的事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把这份说明书拿回所在的单位,现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与所在的单位商量让单位给你补交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愿意的,因为需要单位写一份补交证明,而补交证明是按公积金中心的固定格式,里面感觉是强调了是公司的责任。证明写好后,盖印,把证明交回到公积金中心,等待审核,然后就行了。
- 2楼网友:千夜
- 2021-10-08 03:38
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业务的申请人,必需事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供商业银行贷款的相关资料。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之前,不要先结清贷款。经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再向商业银行申请提前还贷。有些商业银行的贷款金额是根据重新评估额计算的,而办理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业务的贷款金额是根据纳税金额计算的,两种计算方式会有一定的差额。
- 3楼网友:北城痞子
- 2021-10-08 02:54
职工提前结清住房贷款的,可以在结清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同时职工自结清之日起有三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职工购房在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购买公有住房可以在支付房款时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外,购买其他各类房屋都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 4楼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10-08 02:02
一次性还清上海公积金贷款,可以有二种操作方法:
1、使用公积金账户年冲还贷款,是每年4月或者9月一次性将您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都冲还贷款本金,冲完后贷款银行会根据剩余贷款本金以及年限重新计算还款额。一般情况下,均以提取时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与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实际储存余额按十元整数(保留十元以下含十元)支取。因考虑到您之后还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账户内需保留一定余额,所以不建议您采用此种方式。
2、主贷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使用现金提前结清贷款的话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办理提取时可以要求保留账户中的部分余额)提取人带好贷款银行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冲还贷实时处理系统打印的《个人贷款提前结清凭证单》(三个月内有效)、借款合同、提取人与主贷人的关系证明、提取人的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单位开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若您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后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业务。需要注意的是:所提取的金额不得大于您提前结清时用现金支付的金额。申请提取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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