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法的规定
- 提问者网友:趣果有间
- 2021-04-12 00:45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街头电车
- 2021-04-12 02:10
可以,这个是遗嘱继承,只要你家人都不都不反对,并出具证明,去房管局办理就好了
- 1楼网友:青尢
- 2021-04-12 07:10
- 2楼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4-12 05:41
按你说的:可以!因为虽然没有形式的遗嘱,但是法定的继承人都放弃了继承权的话你就享有代位继承权。相关规定如下:
很简单就是依据我过的继承法规定:如果享有法定继承权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的,遗产由死者的其它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其它法定继承人的,你可以享有代位继承权,而且只能继承你的母亲或父亲享有的继承权的遗产的份额。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当然有一点要注意就是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1、《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继承法的司法解释: 25、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26、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27、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 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28、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29、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30、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 3楼网友:行雁书
- 2021-04-12 04:18
只要你们家人没有反对,这个遗嘱继承就没有什么障碍,你可以继承。拿医院出具的你爷爷的死亡证明和原来的房产证、你的身份证、你父辈兄弟姐妹们放弃继承的证明去房管局办理。
- 4楼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04-12 02:54
- 5楼网友:鱼忧
- 2021-04-12 02:22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遗嘱可采用下面几种设立方式: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赠。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 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因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内容的真实性。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情况危急时才可以立口头遗嘱, 并且必须有二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原立口头遗嘱无效。
现在这种情况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但是如果其他人都不反对的话也是可以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