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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不能享受企业储蓄养老金吗?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6 22:30
  • 提问者网友:且恨且铭记
  • 2021-02-06 15:18
工伤后不能享受企业储蓄养老金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woshuo
  • 2021-02-06 16:14
员工工伤之后一样是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在员工达到退休之后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在员工受工伤达到伤残一级至四级时,员工享受工伤津贴,在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员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养老保险金不足津贴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动情书生
  • 2021-02-06 16:38
应该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最后的说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抚恤金和供养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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