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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保险的男性重疾险包含哪45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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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6 16:40
  • 提问者网友:临风不自傲
  • 2021-03-06 07:44
平安保险的男性重疾险包含哪45种病?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鸽屿
  • 2021-03-06 08:15
你可以了解一下太平人寿的福利健康+和福佑金生这两款产品,都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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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3-06 12:52
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说是在保障类产品中非常必要的,但购买重疾险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不是所有大病都能保。保险业中对“重大疾病”是有明确的界定的,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时应明确自己购买的产品能够保障哪些疾病。 第二,保障的疾病种类越多并不一定越好。与其为了发病率低的重疾多交保费,不如关注能够保障轻症重疾的产品。 第三,根据不同需求决定保额。专家建议,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风险高低、收入水平等方面综合考虑。 第四,先给家庭支柱投保重疾险。中国人向来喜欢把最好的都给孩子,但是在保险这件事情上则不然。家长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如果不幸发生意外,不仅家庭的经济无以为继,子女的保障更是无从谈起。 容易陷进去的重疾险七宗罪 投保重大疾病保险需要健康体,否则需要体检,保险公司核保后会出示免责甚至拒保的意见。对您再购买其他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就没有了可能。并且对重大疾病险而言,重大疾病理赔的认定上有许多专业的医学术语,普通人根本不可能读懂。而有些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却利用这一点,把重大疾病险变成了实际意义上的“死亡险”。下面,为大家介绍重疾险七宗罪。 第一宗罪:按身故而不按大病赔偿 在很多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赔付金额规定上,多数公司都规定按照保险金额赔付,但是也有一些公司把“身故保险金”规定为:退还已缴的保险费。如果相同保额、相同价格,身故不赔保额,而是退费的话,就等于在客户应享有的三项保险责任中凭空抽掉了“身故”一项,这对投保人来说,明显属于不公平条款。 第二宗罪:手术方式不符合现行情况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中仍然充斥着类似条款,条款要求患者必须按条款要求的手术方法治疗,才可以得到赔付,但其中很多都是过时的治疗方式。比如,某外资保险公司大病险的条款有这样的规定,“癌症:……任何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不作为病理依据……”但医生解释说,现在癌症的病理诊断全都是依靠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如果不包括这两种,那就只能切样检查,但是这种检查方法就排除了现在发病率比较高的癌症(例如肺癌,胃癌,食道癌等等)以及中早期癌症,也就是说,患者只能捱到晚期再去医院检查,否则就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第三宗罪:虚假保险责任 很多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外还有额外责任,以此使投保人误以为额外责任越多买得越值,实际上其中很多额外责任并无实际意义。比如,有些保险公司把“大病后豁免未交的各期保险费”算作“另一条保险责任”。而重大疾病理赔后,合同责任已经终止,保险公司不再负担任何保障,投保人也不再负有交保险费的义务,哪里用得着豁免未交的各期保险费呢?此外,还有一些保险公司将“全残责任”也列入“全额给付保险金”的范畴,对“全残”没有概念的客户一定会觉得这条责任很优惠。 第四宗罪:种类虚增不全赔 现在各大保险公司为了争夺客户,在重大疾病险包括的种类上大做文章,有10种的、有30种的、有40种的,最多的甚至宣称有500多种。投保者当然觉得保的疾病越多越好,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在赔付额度上,各公司的规定也有不同。大多数公司都是按照保额或保额的倍数来赔付的。但也有保险公司将大病区分为两大类——罹患“一类大病”赔付保额的80%,罹患“二类大病”赔付20%。 第五宗罪:诱导投保人买短期险 大病险有两种:消费型和累积型。消费型是指如果一年内不出意外,钱就算白花了;而累积型则是每年交一定金额,连续交很多年,保障也是连续的。通常到很高的年龄(比如88岁),如果这期间得了保险规定的大病,就按投保金额赔付,保险合同就中止了;如果到时没病,保险公司将返还投保人的保险金。正因如此,消费型和累积型相比,保费要便宜不少。很多代理人会以此为由诱惑投保人投消费型大病险。虽然一年期的险种看似保费低廉,但没有太多实质的保障意义。如果每年续保,由于大病险的费率是随年龄增大而增加的,显然投保人的投入更多了。而长期的大病险一般是按照你开始投保那年对应的费率,每年均衡缴纳。年纪越轻,投保人要缴的保费越低。 第六宗罪:附加大病险费用高 现在保险公司有时会推出作为附加险投保的大病保险,这些附加险保费相对便宜,但是作为这种附加险对应的主险的责任却不一定是投保人需要的,而且这些主险与附加险的组合之间往往要符合一定的比例关系,所以算到最后,交费还要比单独做主险更高。 第七宗罪:保险公司随意更改条款 事实上,重大疾病、重大手术范围及保险费率问题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对其进行调整实际上是对合同内容做出了实质性的变更。依照法律规定,重大疾病、重大手术范围及保费率等做出调整前,已签订且尚未履行完毕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在按新调整的规定进行变更时,应事先取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同意或协商一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针对调整后的范围或费率的条款做出是否接受的选择。因此,在投资重大疾病险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是否有类似的条款,如果有,最好舍弃,以免自己的利益遭到侵害。 投保不容易,理赔容易。 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最需要专业人士的服务 享受自主的选购保险,并且自主办理投保过程,是每位尤其年轻人最喜欢做的事情。但是保险不同于其他商品,保险有其特殊性。不是所有人都熟悉保险产品,不论是否熟悉保险,选择专业的保险服务人员都是至关重要的事情。保险是陪伴我们一生的产品。保险产品的理解,保险后续的理赔,还有其他保全,每一环节的保险服务工作都离不开保险服务人员的专业与耐心。 可以打个比方,保险公司是生产产家,保险销售平台是商场,那么保险服务人员就是客服,保险产品是要陪伴你一生,也是需要保险服务人员固定服务你一生的专业人员。
  • 2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3-06 11:29
一、从种类来看:这45类大病共有近700小项,其中癌症近500种,心肌梗塞21种,脑中风21种,良性脑瘤40种,涵盖人体的所有器官。 二、从人体全身来看,男性45类、女性45类重疾:从头保到脚。
  • 3楼网友:骨子里都是戏
  • 2021-03-06 09:50
平安 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5) 1. 投保须知 2. 保险责任 等待期 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重大疾病” 1或“特定轻度重疾” 2,(二)因导致“重大疾病” 或“特定轻度重疾” 的相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这 90 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3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提前给付主险合同部分 或全部保险金并相应调整主险合同各项保险利益: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4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5给付 重大疾病保险金。 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主险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 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当主险合同基本保险 金额减少至零时,主险合同终止。 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 特定轻度重疾”但此前未发生“重大疾病”, 且确诊 28 日后仍生存的,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特定轻度重...平安 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5) 1. 投保须知 2. 保险责任 等待期 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重大疾病” 1或“特定轻度重疾” 2,(二)因导致“重大疾病” 或“特定轻度重疾” 的相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这 90 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3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提前给付主险合同部分 或全部保险金并相应调整主险合同各项保险利益: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4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5给付 重大疾病保险金。 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主险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 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当主险合同基本保险 金额减少至零时,主险合同终止。 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 特定轻度重疾”但此前未发生“重大疾病”, 且确诊 28 日后仍生存的,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特定轻度重疾 保险金。 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我们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后, 本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基本保险金额不变。 3. 责任免除 4. 重大疾病 我们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共有 45 种,名称如下: 第 1 类:与恶性肿瘤相关的疾病 1、 恶性肿瘤 2、 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第 2 类:与心脏或脑血管相关的疾病 3、 急性心肌梗塞 5、 心脏瓣膜手术 7、 脑中风后遗症 9、 主动脉手术 10、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 4、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6、 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8、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第 3 类: 与器官功能严重受损相关的疾病 11、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3、 双耳失聪 15、 双目失明 17、 语言能力丧失 19、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21、终末期肺病 22、胰腺移植 24、 严重肾髓质囊性病 26、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12、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4、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6、 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肾功能损害 1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20、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23、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25、 严重肝豆状核变性(Wilson 病) 27、严重弥漫性系统性硬皮病 第 4 类: 与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 28、 良性脑肿瘤 30、 深度昏迷 32、 瘫痪 34、 严重帕金森病 36、 严重脑损伤 38、植物人状态 29、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31、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33、 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35、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37、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第 5 类: 其他重大疾病 39、 多个肢体缺失 41、 严重Ⅲ度烧伤 43、象皮病 45、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 4楼网友:大漠
  • 2021-03-06 09:11
1.恶性肿瘤 2.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3.急性心肌梗塞 4.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5.心脏瓣膜手术 6.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7.脑中风后遗症 8.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9.主动脉手术 10.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 1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2.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3.双耳失聪 14.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5.双目失明 16.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肾功能损害 17.语言能力丧失 1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19.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20.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21.终末期肺病 22.胰腺移植 23.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24.严重肾髓质囊性病 25.严重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 26.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27.严重弥漫性系统性硬皮病 28.良性脑肿瘤 29.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30.深度昏迷 31.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32.瘫痪 33.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34.严重帕金森病 35.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36.严重脑损伤 37.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38.植物人状态 39.多个肢体缺失 40.严重的1型糖尿病 41.严重Ⅲ度烧伤 42.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43.象皮病 44.经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 45.严重肌营养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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