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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有哪些谁说说看?哪位了解详细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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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06 20:57
  • 提问者网友:眉目添风霜
  • 2021-10-06 12:41
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有哪些谁说说看?哪位了解详细情况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音帝王
  • 2021-10-06 14:08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据我所知,南宁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  
(三)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  
(四)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  
(五)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
(六)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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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忘川信使
  • 2021-10-06 16:05
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 2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10-06 15:36
石材幕墙挂件种类有哪些谁说说:托板式钢销式背栓式是按干挂的悬挂方式分类的;通槽式短槽式是托板式(挂件式)的两种形式指在石材上开槽的方式;湿挂指用水泥砂浆直接粘在墙上,其他的就是干挂了(不需要用水的连接方式).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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