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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追讨补偿咨询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16 17:50
  • 提问者网友:暗中人
  • 2021-07-16 12:49

我是07年4月进厂到09年7月公司没有给我买任何保险(意外保险买了)在次期间我与公司的合同是签了但没买保险,但是今年八月公司才给我买相关保险。请问我可以追回之前的27个月的补偿吗????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7-16 12:55
如果你至今仍在该单位工作,而且期间未中断过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你是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自你到单位工作之日至单位开始为你缴纳社保之日止期间的社保费。你所说的意外保险不属于社保,那是商业保险。也就是说从04年平7月至今年七月的社保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项保险)可以补缴,但你自己的应缴的得由你来承担。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渡鹤影
  • 2021-07-16 14:35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免费的。
  • 2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7-16 14:00

社会保险是从进厂开始计算的,之前没交的社会保险,应予以补交。建议,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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