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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续签问题

答案:3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1 04:35
  • 提问者网友:趣果有间
  • 2021-02-28 11:05
我合同到本月30号满期。我从本月6号休婚嫁至21号。但是公司在20号和我们当年同一批进去的签了续签合同了。而没有通知到我去续签。现在我上班了也没有接到通知叫我去签合同。如果一直到月底都不叫我去续签合同。到下个月1号起我合同到期了。是否可以拿到补偿金。如果到下个月公司又叫我去续签的话。我不愿意在续签的话,公司是否要补偿我3个月的工资呢。在一个就是,我们现在签的是第二次合同。公司在没有和我门商量的情况下,就要我们续签5年。而且态度非常的恶劣。如果不签五年就叫我们滚蛋。它的做法是不是违反的劳动法??在劳动续签这方面。劳动法上有没有第二次签合同必须是五年的规定。劳动法上好像只有工作干满10以上才可以签终身。和不固定合同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轮獄道
  • 2021-02-28 11:45
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你们公司要求你们签订五年期的劳动合同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因为你们之前签订的合同已经到期了。5年的合同期只能视为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你的如果觉得不合理是有权选择不签的,虽然有些不近情理但确实是合法的。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在2次签订合同之后,如果还要再签订合同,那么只能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但一般公司为了规避这个法律风险,往往在2次签订合同之后就不再续签,这也是你们公司要求你们签订5年期合同的原因之一。
  至于补偿问题,要看你们公司给你们续签的劳动合同条件是否高于第一签订的劳动合同条件,如果高于第一次的条件,那么是不用支付补偿的。
  相关法条我给你附在下面,希望对你有帮助。与你有关的我用【】圈起来了。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2-28 14:02
公司在续签劳动合同方面是不正规的,你可以获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赔偿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2楼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2-28 13:16
如果单位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应当支付1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动不续签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 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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