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甲公司于2006年7月1日以400万元的价格购入某专利权,该专利权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为6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2007年末该专利权的可收回金额为200万元,2008年末的可收回金额为135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该无形资产原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不变。甲公司于2009年7月1日以103万元的价格对外转让该专利权,营业税税率为5%,甲公司转让该专利权所获得的净收
益为( )万元。
A.17.85
B.11.54
C.7.85
D.12.3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甲公司在2007年末的账面价值为250万元(400-400/4×1.5),相比2007年末的可收回金额200万元,应计提50万元的减值准备,并在2008年摊销无形资产价值80万元(200/2.5);2008年末计提减值准备前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120万元(200-80),此时的可收回金额为135万元,说明其没有发生减值,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也不得转回以前计提的减值准备;2009年7月1日出售时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120-(120/1.5×0.5)];2009年7月1日出售该专利权的净收益=103-80-103×5%=17.85(万元)。
4.甲公司于2006年7月1日以400万元的价格购入某专利权,该专利权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为6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2007年末该专利权的可收回金额为200万元,2008年末的可收
答案:1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24 15:09
- 提问者网友:半生酒醒
- 2021-08-24 08:36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动情书生
- 2021-08-24 09:37
你理解错了,2009年出售时,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30万元,减除50万元的减值准备后才为80万元(表述时应为“账面净值80万元”)。
该无形资产原始价值400万元,2006年7月-2007年摊销额150万元,2008年摊销额80万元(摊销时已扣除了预提的减值准备),2009年1-6月摊销40万元,400-150-80-40=130,所以无形资产账户余额为130万元,减已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后为80万元,因此在计算净收益时不应再加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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