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净身出户,孩子判给男方抚养,可男方啥都不管,生活费,学费都不出,孩子一直由女方来照顾,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1 05:45
- 提问者网友:雪舞兮
- 2021-03-10 21:03
在离婚已经四年了,女方可以要求协议作废,要回房子吗?(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方的名字,离婚后没有过户给男方)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3-10 21:40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洒脱疯子
- 2021-03-10 22:49
可以,把你交过学费生活费的开支,消费的时候留上小票和发票还有支票,这些都是证据。小孩多大了?如果大了 ,还要争取小孩的意见,如果你不想要回抚养权,想让父亲一方履行义务,可以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想,你也可以在一次起诉。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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