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来跟我打架 我将人打的轻伤 会判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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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6 12:48
- 提问者网友:最爱你的唇
- 2021-02-05 18:09
别人来跟我打架 我将人打的轻伤 会判刑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玩世
- 2021-02-05 19:34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打人致人轻伤,可能违反了《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因为是别人找您打架的,所以,可能构成《刑法》第20条规定的正当防卫,可能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如果您说的轻伤,是经过法定机构鉴定的结果是轻伤的,可以适用《刑法》的规定。如果没有经过鉴定,只是您主观认为伤害程度比较轻,也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这种情况,处罚是相对轻的,只需要拘留。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因为是别人找您打架的,所以,可能构成《刑法》第20条规定的正当防卫,可能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如果您说的轻伤,是经过法定机构鉴定的结果是轻伤的,可以适用《刑法》的规定。如果没有经过鉴定,只是您主观认为伤害程度比较轻,也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这种情况,处罚是相对轻的,只需要拘留。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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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2-05 20:10
轻伤?有多轻?追问还没鉴定 就是眼底有出血 派出所说等他好了去鉴定 并没有拘留我俩还没鉴定 就是眼底有出血 派出所说等他好了去鉴定 并没有拘留我俩追答是他先动手的吗?如果是他先动手,那么就是属于正当防卫。
而且只是眼出血应该没什么大碍,是不会坐牢罚款的
关键是那个人的内部零件是否完好。
而且只是眼出血应该没什么大碍,是不会坐牢罚款的
关键是那个人的内部零件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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