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离婚时房产属女儿,房产证的名字是前期的,请问我可以给女儿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吗?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5 15:13
  • 提问者网友:相思似海深
  • 2021-04-04 20:57
离婚时房产属女儿,房产证的名字是前期的,请问我可以给女儿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4-04 21:27
1不可以。
2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只是基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在原夫妻之间分割财产。不能将财产分割或者转移给第三人,即使是女儿也不可以。
3虽然经常有夫妻在民政局登记离婚时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中写房产归子女所有,但民政局只是婚姻登记部门,不是法律部门,并不会对协议的内容及有效性进行审查。而当你们拿着民政局的离婚协议到房产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房产部门是不予认定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4-04 22:12
你爷爷奶奶当时做的公证已经写的很清楚了,等他们去世以后房子才归你父亲所有,你们现在没必要着急去过户,等两位老人都不在了再办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如果非得现在过户成你父亲的名字,就必须先把之前的那份遗嘱撤销掉,然后你奶奶的那一半房产按照法定继承,你爷爷的那一半房产按照赠与,才能过户给你父亲,这么弄又麻烦,又容易出问题。相反如果等两位老人都去世以后再按照遗嘱执行那就简单多了。因为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是最高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