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二手房买卖合同,经房主本人口头同意后由其母亲代签,房主本人未到场。请问这合同是否有效?现在买家反悔不想买了。是否可以起诉追究赔偿。合同签名是 本人名字xxx
母亲名字xxx 代
本人身份证号xxxx
请教!二手房买卖合同,经房主本人口头同意后由其母亲代签,房主本人未到场。请问这合同是否有效?现在买
答案:6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4 11:14
- 提问者网友:贪了杯
- 2021-02-24 07:3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长青诗
- 2021-02-24 08:51
不管是买卖只要是本人不能到场的,都应该有房屋产权本人或买受人本人签字的受权委托书,合同才有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2-24 13:21
。
- 2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2-24 12:55
是
- 3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2-24 11:35
可以
- 4楼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2-24 09:58
可以上诉
- 5楼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2-24 09:52
卖方本人不在,是可以全权委托给其他的办理的,只要在公证处公证就行了,受托人可以全权代理产权人(委托人),签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
一般操作如下:
1、到所在公证处办理全权公证委托
2、租赁去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查询,抵押情况到房管局可查询
3、出示公证委托书,
4、定金必须是业主本人收(最好转账到产权人账户),规避风险,在签了合同的前提下按约定付定金,受托人出具定金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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