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还没结婚,买房子又太贵买不起,她就说修房子。
我们在市中区,她姨妈在农村,她说她姨妈可以申请修房子,申请打地基,然后写个书面协议转让给我们,到公证处公证,然后我们把房子修起来。请问这样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我问过,农村修房子有地基证,这就代表产权证。
但她姨妈申请的地基,地基证的名字还是她姨妈的,这样转让给我们可以吗?公证可以吗?公证了有法律效应吗?
我和我女朋友还没结婚,买房子又太贵买不起,她就说修房子。
我们在市中区,她姨妈在农村,她说她姨妈可以申请修房子,申请打地基,然后写个书面协议转让给我们,到公证处公证,然后我们把房子修起来。请问这样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我问过,农村修房子有地基证,这就代表产权证。
但她姨妈申请的地基,地基证的名字还是她姨妈的,这样转让给我们可以吗?公证可以吗?公证了有法律效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