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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一个关于夫妻共有房产的所属权问题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7 06:37
  • 提问者网友:兔牙战士
  • 2021-02-06 20:45
婚前,男方父母出全款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原房主有银行转账票据记录,但是暂时未办理过户手续。然后在小夫妻领取结婚证之后,才办理的过户手续,房产证上写的是小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夫妻共有房产。
1.如果若干年以后,小夫妻离婚,请问这套房子将会被如何分配?
2.如若夫妻共有房产当时未进行任何份额约定,是不是应该两个人一人一半?
3.如果此时,男方父母称当初的全部房款是男方向他们借款所得,是否成立?该如何处理?
希望能获得专业的回答。非常感谢!

如果登记夫妻共有房产之后又进行贷款了呢?例如购买房屋话费50万,用公积金贷款贷了20万,交给了男方父母,离婚后该如何处理呢?贷款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的吧?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芗
  • 2021-02-06 22:00
关于借款的问题需要证据,法院是否能够认定待审才有结论。既然婚后加名,没有约定份额,若离婚,考虑财产来源以及结婚时间、有无子女等等情况会做出不同的分割裁判结果,一般而言,男方应该持有份额更高一些。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2-06 22:49
1、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无特别约定,即便产权证上是一人的名字,也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不离婚的话,问题肯定没有那么重要,只是将来出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等除外)的情况下,个法定继承人可能会对房子的产权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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