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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单位工作已满15年,2008年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在单位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答案:5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8 00:52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03-07 15:22
要是赔偿,该怎么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3-07 16:00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和赔偿金。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逃夭
  • 2021-03-07 19:30
你可以讨要单位的补偿或赔偿。补偿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可以解除合同,或者不用提前30天,但在额外支付劳动者多一个月工资后,也可解除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劳动补偿金,具体多少看你同事的工作年限,一般情况下,每年补一个月,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计算标准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
  • 2楼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3-07 18:23
你可以请求2个方面。 1,回复劳动关系(如你无过错) 2,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具体的楼上已说明。但是,注意赔偿后是没有补偿金的。要注意。
  • 3楼网友:青灯有味
  • 2021-03-07 17:26
你好。如果在你无重大过错或者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发生的话,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明确规定,你单位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为: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日起,即2008年1月1日起,你在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1年的,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中,月工资指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而且,你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你2倍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再乘2)。 维权:如果你单位拒绝支付你经济补偿金,那么你可以到你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调解。首先,你需要提供你的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工资单(条)、工作证(最好有公章)、工作照、工作服、考勤表或者同事证词等等,以上这些证据你只需要提供一种就可以证明你的劳动关系,仲裁就会受理。拿着这些证明到仲裁去拿申请表,填写后递交申请,在接到你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通知你是否受理,如果仲裁受理,那么会在45日内作出调解或裁决。另,仲裁受理后,是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 希望能帮到你~ 补充作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你单位是以什么理由要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你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那么则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你的叙说,你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此判断你单位很可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详细说明一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 4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3-07 17:14
要求履行合同,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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