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王某系一私营业主,主要从事室内装潢。2014年10月,县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王某承揽了一家商场的装潢业务,有偷税嫌疑。经查,发现王某于当年9月取得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8 15:09
  • 提问者网友:寂寞撕碎了回忆
  • 2021-02-07 16:29
1.[多选题]王某系一私营业主,主要从事室内装潢。2014年10月,县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王某承揽了一家商场的装潢业务,有偷税嫌疑。经查,发现王某于当年9月取得的商场装潢收入未人账,也未申报纳税,构成偷税,偷税数额5000元。此外还发现,王某还承揽一加油站装潢业务,收入也发生在9月,而且未申报纳税,偷税数额为6000元。对此,税务机关正确的认定、处理有( )。A.若王某两次偷税数额合并计算占当期应纳税额20%以上,则王某的行为构成逃税罪 B.王某的偷税数额尚未达到法定定罪标准,所以王某不构成逃税罪 C.县地税局应依职权追缴王某所偷的税款及滞纳金 D.县地税局应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处理E.县地税局应当依职权对王某处以行政处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2-07 17:48
参考答案:BCE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逃税罪。王某的偷税数额尚未达到5万元,所以不构成逃税罪。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十鸦
  • 2021-02-07 18:12
我好好复习下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