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1 20:38
  • 提问者网友:爱唱彩虹
  • 2021-04-11 17:04

请尽快帮忙解答下面这个案例,非常感谢。

某中学与某服装厂在1999年1月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合同规定,由服装厂为某中学加工校服500套,平均每套支付加工费30元,共计15000元,某中学负责提供布料、服装型号和规格,某中学在接到服装厂取货通知后2天内付款,服装厂接到货款后3天内将校服送达某中学。服装厂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服装加工任务并收到货款。依约在第3天将校服送达某中学,可由于该校领导班子正处于调整之中,无人负责接收该批校服,边续一周仍无人出面接受校服。因此服装厂只好将该校服提存,在提存之后,服装厂认为既然某中学领导班子未定,待领导班子确定后再通知某中学来领校服;15天后服装厂才通知某中学领取提存物,某中学在领取提存物时被要求交付15天的保管费用,某中学拒交,认为服装厂未能及时通知学校去取校服,导致校服提存15天,应由服装厂支付提存费用。

试分析:

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据吗,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说明。

2、服装厂的行为中有无不当之处?

3、此案如何处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蓝房子
  • 2021-04-11 17:35

1该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是没有根据的,服装厂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但是在规定的时间交货时由于学校这一债权人的原因导致无法交货,服装厂才将该批服装提存,其提存是合法的,提存的费用应该有债权人学校予以承担,学校没有依据拒绝支付。


2服装厂的行为也有不足之处,服装厂过了十五天这么长的时间才告知提存,根据合同法第102条,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服装厂未尽到这一义务,所以服装厂也是有过错的。


3根据合同法第103条,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但是此处债务人即服装厂也有过错,在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之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一部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4-11 19:01

1、没有依据。合同中约定款到三天内送货,服装厂照做了,是因为校方的原因不能交货的。因此校方有责任。

2、“在提存之后,服装厂认为既然某中学领导班子未定,15天后服装厂才通知某中学领取提存物,”此举不妥,合同法要求送货方办理提存时要及时的通知对方,而此案中服装厂是在15天后才通知的,服装厂的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提存费用增加成为了可能。他应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3、校方去提货,提存费用视多少由服装厂和校方分担。

  • 2楼网友:舊物识亽
  • 2021-04-11 18:52

1.没有依据。

该合同系校方与服装厂签订的合同,由于校方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接货,由此产生的损失,显然应当由校方承担。

2.“15天后服装厂才通知某中学领取提存物,”此举不妥。

服装厂应及时通知,不应拖延

3.校方去提货,并交纳相应的提存费。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