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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索赔时限超过2年了 还能索赔吗?

答案:6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7 00:08
  • 提问者网友:最爱你的唇
  • 2021-01-26 18:12
工伤赔偿 索赔时限超过2年了 还能索赔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1-26 19:23
1.请是否可以索赔关键看受伤时是否申请了工伤认定,并拿到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如果当时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就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等灯
  • 2021-01-26 23:15
能啊
  • 2楼网友:罪歌
  • 2021-01-26 22:46
过期了
  • 3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1-26 21:13
工伤认定是时效是一年,但是已经做完工伤鉴定的。只是单位没有履行赔偿的,依然可以要求其履行义务
  • 4楼网友:玩家
  • 2021-01-26 20:40
还有点希望。 一般来说,工伤一年内可以申请鉴定工伤,可以起诉索要赔偿,工伤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现在如果给单位联系,单位同意赔偿,表示有钱再赔,这种情况下录音,还是可以起诉的。这时诉讼时效中断,起诉可以得到赔偿。
  • 5楼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1-26 19:46
从工伤保险条例来看,一般来说是比较困难了.原因是"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即工伤认定的时限是1年内.超过1年,一般就不支持了.若已认定为工伤,则就可享受工伤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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