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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专家:关于家庭继承财产的法律知识?

答案:6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7 09:59
  • 提问者网友:情歌越听越心酸
  • 2021-02-06 11:16
现在我父亲重新找了一个后妈,他们已经注册登记了,财产都是之前我爸一个人所有的,我爸只有我一个女儿,现在想咨询一下如果说我没出嫁或都出嫁以后,后妈以前还有个儿子,法律上遗产该如何分配?如果没有遗嘱,那法律上会如何宣判?请教一下法律专家!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2-06 12:55
财产都是之前我爸一个人所有,所有的财产如果你父亲不赠与你继母,一旦他去世,如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如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你和你继母平分。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蓝房子
  • 2021-02-06 17:58
现在你父亲的财产都是你父亲的,你不要过早的就觊觎着你父亲的财产了。 等你父亲死了,那才叫遗产。
  • 2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2-06 16:37
根据继承法规定,若无遗嘱,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也就是说,将来若发生继承,继母以前的儿子若有扶养关系,则享有继承权,应由全部子女、配偶、父母按具体人数同等份额分割遗产。
  • 3楼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2-06 15:07
你的问题继承法有相关规定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参照发条,就可以理解楼上的解释了。不过这里他解释有一点缺陷哈。 你和你母亲还有其他的哥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人均分配,但是在婚姻法中母亲是要分的一半的,这个要先分出来。就如你所说的,是正确的。 是不是在我继父走了后他的儿女可以马上要求分财产? 你的哥姐可以要求分得他们所继承的那部分财产。这是他们的权利。 你母亲如果要是想不分那么要有书面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如果没有那么就不能放弃,就要分得应得的一部分。 对于还账,法律上你的哥姐已经成人,那么就没有为你父亲还账的理由。你哥姐如果欠别人钱,你的父母也没有理由替他们换,除非他们自愿。(这里要说明一点,夫妻之间才有共同债务责任,成人儿女和父母之间对外不负担共同债务责任。) 你既然为父亲还1w的款,那么在分遗产的时候这些都应当给你算上。在你父亲的遗产中支付。而这笔钱应当先付,也就是说先把1w元的钱给你,然后你哥姐和你母亲和你在平均分。 既然没有证据,你不是还有父亲吗?你父亲不是还在吗?他可以给你做证啊。 这就要看你的工作了,能不能把这些情况和父亲说说。让父亲立遗嘱,把你换钱的情况也说明一下。 你的哥姐如果要使没有尽到抚养父母的义务,那么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他们做了些过分的事还可能剥夺其继承权。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要注意这里的用词不分在先其次才是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4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2-06 14:30
1.你父亲的财产是再婚前个人财产 则就算婚后也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有 父母 子女 配偶,一般按人头平均分配。 2.你出嫁与不出嫁对继承无影响。都享有继承权。 3.后妈的儿子是你父亲的继子女,构成继承资格的条件是有扶养关系,这里的扶养关系包括赡养和抚养。就是他未成年你父亲抚养了他,或他赡养了你父亲。 综上所述,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父亲的遗产有你和继母平分,如果后妈的儿子形成了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则你们3个人平分。
  • 5楼网友:人類模型
  • 2021-02-06 13:12
《婚姻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作为死者遗产继承人的配偶,指的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前,与被继承人有合法夫妻关系的人。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已经离婚,则不能作为继承人的配偶参与继承关系。 婚生子女: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结合所出生的子女,为婚生子女。家庭成员中,婚生子女与父母具有直接的血缘关系,经济与生活关系也最密切。因此他(她)们完全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继子女:继子女是指后父后妻与前夫前妻的子女形成的子女之间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要看继子女是否收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子女,既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继子女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也就是说,你是完全享有继承你父亲遗产的继承人。你出嫁亦或是没有出嫁的状态对你继承的权利是没有影响的。 按照继承顺序,你,你的后妈,后妈的儿子是处于同等继承顺序的。当然这是在,你的后妈还没有和你父亲离婚、后妈的儿子收到你爸爸抚养教育的情况下。 如果你想让自己完全享有你爸爸的遗产,你可以在法定继承发生之前,适用正当的合法的手段结束你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关系,这样遗产问题上就不会涉及到你的继母和她儿子的继承问题了。那时候出现的问题估计就会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出现这个问题的时候,你再来悬赏,我再来回答好了。 当然也是希望你合家欢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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