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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指使者自首,主犯从犯逃跑,不能结案吗?

答案:6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4 02:38
  • 提问者网友:寂寞撕碎了回忆
  • 2021-02-23 14:04
我朋友几个人,因为利益关系和另一伙人,发生矛盾,对方先开骂的,然后就打了起来,事后,对方一轻伤三个轻微伤,损坏汽车一辆,经鉴定价值2万元。现在我朋友投案自首,承认是自己指使的,他在现场,但没有动手。主犯和从犯都已经逃了,我朋友进看守所也十几天了,警方现在定性为寻衅滋事1-3年,却一直没有结案,说是主犯和从犯没有逮住,不能结,只能过了期限才能移交检察院,请问,这样合理吗?这样的话,我朋友是不是构成教唆罪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2-23 15:05
指使者自首,主犯从犯逃跑,是否能结案,要视实际情况确定。
  通常刑事案件如果是共同犯罪的,由于案件罪犯可能并不能全部抓获,那么就有可能分别审理或者另案处理的情况。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主要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
  另案处理是一个法律专业名词,属于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一种情况,多存在于共同犯罪案件,更准确、完整表述应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另案处理”适用的条件:
  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少人都涉嫌“窝案”,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被列入“另案处理”的范畴。这些原因可能是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未归案而无法并案处理,或者可能是在某些刑事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负刑事责任,需要“另案处理”。
  另案处理的存在还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职能管辖有一定关系。如某些犯罪嫌疑人,如果在本地、异地均有共同犯罪事实发生,若在异地处理更为合适的,可以列入‘另案处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旧脸谱
  • 2021-02-23 20:43
是构成教唆犯 现在还在立案侦查阶段,根据刑诉规定,公安可以一直拖,理由是案情复杂,至少可以拖3个月
  • 2楼网友:人间朝暮
  • 2021-02-23 19:21
合理 不构成教唆罪 你就只能等着到期限移交检察院
  • 3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2-23 17:52
你好! 这要看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怎么处理了,其实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结案的。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 4楼网友:夜余生
  • 2021-02-23 16:36
主犯从犯逃跑,不能结案。   指使人其实也算主犯,实施犯罪的主要人员以及从犯逃跑,犯罪主体不完整,暂时无法启动司法审判程序。只能等逃犯抓捕归案能按司法程序审判,案件审理判决后才能结案。
  • 5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2-23 15:42
法律规定,对于行为人教唆他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以被教唆人实施的行为来定刑量罪,你的陈述中,你朋友确实定性为寻衅滋事,但是警方没有判处权利,只是告诉你判刑幅度为1至3年,主犯和从犯未到案,案件就一直挂着,不存在未被警方发现,所以即使再过几十年,抓住主犯和从犯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案件的办理,是要在法律规定期限办理的,但是部分涉案人员已被判刑,案件依旧还是处于立案侦查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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